佛山市统计局职能配置、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3-12-12
 
佛山市统计局职能配置、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以及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省统计标准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拟定全市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三)组织全市完成国家、省、市“双轨制”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市直工业、农业、贸易、餐饮、交通、综合、核算、科技、劳动工资、人口、投资、建筑、房地产、外经、旅游、邮电、物资、能源等专业定期统计报表(月、季、年)制度,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和各市(区)、各部门上述专业数据审核、整理、评估、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四)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拟定全市统计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监督执行各市(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全市统计系统软硬件开发、联网、数据传输工作及政府网统计网页建设工作。
  (七)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八)领导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和统计基层建设与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统计基本单位登记和年度审核换证工作。
  (九)组织我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协会工作。
  (十)承办我市社会经济有关目标管理的考评验收及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成员

梁东华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83331219

黄碧玲

副局长

办公电话:83396992

陈雁球

副局长

办公电话:83999299

张希军

纪检组长

办公电话:83209776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财务、信息、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建设、宣传教育、人事、劳资、老干、计生、工、青、妇等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级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
  (二)综合信息科
  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评估、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整理编辑全市及分市(区)的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编写本市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协调本局统计分析工作和组织指导全市综合统计工作。拟定全市和局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规划、计划,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各类数据库建设;负责局电子邮件系统运作管理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软件开发、政府网统计网页更新维护工作;负责统计系统计算机工作。
  (三)工交能源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邮电、能源、物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收集、审核、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和物资等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工业、交通、邮电、能源、物资统计专业基础工作和业务工作培训。
  (四)社会科技投资科
  组织实施劳动、人口、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及各项专项调查,收集、审核、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劳动、人口、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劳动、人口、科技、固定资产、建筑、房地产统计专业基础工作和业务培训;反映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兴市战略实施状况;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浊和定量评估,提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报告和规划监测。
  (五)农业财贸科
  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农业、餐饮、外经、旅游统计及各项专项调查,收集、审核、整理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农村经济专项调查任务、开 展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测算;对农村经济、农业、贸易、餐饮、外经、旅游等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和业务培训;负责农村小康水平监测工作。
  (六)法制教育科
  组织指导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国家各类统计制度;组织统计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中初级统计职称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协助专业统计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