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常用统计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8-06-19
 

粤统办字〔200621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常用统计执法文书样式》对我省制发的《法律文书参考样式》进行了修订,现将《广东常用统计执法文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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